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 宋祖英本人说:“这件事情让我非常心痛,去万源对我来说是一个重要演出任务,是受有关部门正式邀请成行的,这台演出的主题是纪念‘万源保卫战’70周年。 那则报道的内容定了我两条‘错误’,一是称‘仅宋祖英一人独唱4首歌的税前报酬就达42万元,相当于当地农民平均年收入(2002年)的210倍’;二是‘居然根据一个明星(宋祖英)的档期来确定纪念活动的日程!太不像话了。简直是给万源这个红色城市抹黑’。看了这样的报道,我十分震惊!”
作为海政歌舞团的一名军旅演员,无论是公益演出还是商业演出,不管有酬金还是没有酬金,宋祖英都能认真对待,对观众负责。
有关涉及宋祖英等人的“巨酬风波”发生后,时任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立即作出批示,四川省、达州市两级纪检部门抵达万源进行调查。 四川省纪委在调查后的通报中指出:据调查,为纪念“万源保卫战”胜利70周年,万源市委主要领导提议,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,万源市从今年2月份开始筹备以“弘扬红军精神,加快万源发展”为主题的纪念活动。
活动内容有“红色万源”大型文艺晚会等七项。晚会由成都中亚经济文化有限公司承办。该公司提出,晚会邀请明星加盟,并由万源市负责组织并发文销售部分门票,以确保收回成本。 经市委常委会开会同意,7月17日,万源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《关于做好“万源保卫战”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“红色万源”主题晚会演出票分配工作的通知》,向全市139个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53个乡镇分配了5000张门票的购买任务,导致各单位耗费公款72.83万元,购买门票2454张。 万源市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,2003年人均GDP3612元,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4145万元。万源市委、市政府想通过举办活动提高知名度,加快万源发展,但决策脱离了贫困山区实际,在地方财力不足、群众生活比较困难的情况下,耗费大量人力、物力举办晚会,请明星,追求高档次,变相加重群众负担,背离了弘扬红军精神,引起群众不满,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。 这一事件暴露了有的领导干部在执政理念和作风建设上的偏差缺失,教训深刻。通报中还表明万源市委书记林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宋祖英委托代理人对该文中涉及宋祖英本人的两处提法表示异议。其代理人称:该场演出属于正常的售票演出,并且,宋祖英实际拿到的合理报酬远低于文中所说的“税前报酬42万元”。 因此,文中所述宋祖英演出报酬与当地农民平均年收入的比较不实。关于演出日期问题,其代理人指出:早在2004年6 月9日,万源市政府给宋祖英的邀请函中,已经确定了演出日期,尽管万源方面的正式邀请函上注明,若档期有问题还可以重新考虑活动时间,但宋祖英坚持认为,不希望因自己的原因让活动改期。宋祖英按时参加了该场演出活动。 杨得志的报道显然在故意夸大事实,歪曲真理,误导受众,属于严重失实的报道。原来宋祖英在参加万源演出中没有任何违规行为。作出这则报道的媒体在《致歉声明》中明确承认宋祖英税前报酬42万元及与当地农民平均年收入的比较数据失实,承认万源市政府在给宋祖英的邀请函中确定了演出日期,宋祖英坚持不因自己的原因让活动改期,按时参加了该场演出。